2015年4月26日 星期日

有水放水 小思

據最近調查結果,香港青少年對貪污行賄行為,竟然沒有太大反感,受訪者有幾乎一半認為「賄賂」行為是可以接受的。

我只能說,他們生活得太幸福了,根本不知道貪污的可恨可痛。

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香港市民深受貪污的折磨,我還算「幸福」,平凡生活裏沒有遇上要行賄的不幸事。可是我卻永不會忘記:一個學生給我上了活生生一課。

那時候,我擔任了全校的「經濟及公共事務」科的課,教得十分起勁,安排課外參觀、剪報、小組討論,讓學生真切走出課本,關心社會 —— 雖然,這個詞在當時很敏感。我也一直以為自己很關心社會,很了解民生。

那一年,筲箕灣東大街尾,船廠、木屋發生大火,我有些學生是那區居民,一夜之間,燒得傾家蕩產,孤身逃出。學校立刻發起捐助,為受災同學解決一時之急。事有湊巧,那星期的「經公科」,某一級正在開講「香港消防局」,我自然很正面地介紹消防局組織,消防員的工作意義。誰料只講得一半,座中一個學生拍案而起 —— 在當年,這是極大膽甚至不可能出現的動作。我和全班同學都嚇了一跳。我沉住氣,問她想怎樣,她說:「恨死消防員」。她既憤且氣,帶淚說出火災當天的情況,因為成年人多不在家,她親眼看住有些消防員不肯「開喉」,只為沒有人能作主給他們賞錢。就是這樣,一家老少慌忙逃生,看著家園被毀了。這就是當年流傳的「有水放水,無水散水」的順口溜的真實寫照。

現在,每當看見消防員出生入死,救火救人的場面,我就想起當年的「不幸」。幾經艱辛,我們香港人才獲得一個廉潔社會,年輕一輩居然不懂珍惜,真叫人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