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8日 星期二

自衛?「右臉被打, 左臉也由人打」?

 愛鄰如己, 就得忍辱負重, 不得自衛?


暴力乃至戰爭之類的議題, 雖在教會主日學的倫理課程中常被討論, 可是教會關注暴力問題的程度, 遠不及對性道德之類的問題。這類問題遭忽視實在不難理解; 香港至今超過半個世紀不曾發生戰爭, 而且整體治安尚佳, 居於其中自然不會覺得有關注暴力問題的迫切需要。然而, 與暴力相關的議題具實跟大眾有切身關係。基督徒要實踐愛人如己的教導, 向來聲稱反對暴力, 可若自己或者別人過完惡行為發生, 多會求助於龄察; 若警察以暴制暴, 求助者未免變相假手於人施行暴行, 持雙重標準。近年上街示威事件比過往多, 一些市民曾遭受執法者暴力驅逐, 乃至被有意或無心打傷, 有人因此認為應該以暴制暴來保護自己, 而與衛相關的議題就顯得相當切身。

衛?

聖經說:「不以惡報惡, 以辱罵還辱罵」(彼前3:9; 羅12:17-21)。 觀乎聖經的記述, 耶穌基督於世上從沒動武自衛或脅迫人歸信祂 (太26:51-56; 路 9:53-56), 更似乎曾教導門徒於任何情況之下都不得自衛還手, 以實踐愛鄰之道:「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 不要與惡人作對, 有人打你的右臉, 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有人想要告你, 要拿你的裏衣, 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 你就同他走二里; 有求你的,就給他; 有向你借貸的, 不可推辭。」(太5:38-42) 如此看來, 作主門徒就得放棄自辯乃至自衛, 儼如可任人魚肉嗎?

不少英文聖經都將「不要與惡人作對」中的「作對」之希臘原文 antistenai 譯作「抵抗」(resist), 而我們將之解作「自衛」亦屬合理。有說愛仇敵,不還手, 是超乎人性的; 又有人質疑此舉愚不可及, 他們無法接受任人魚肉。可是, 我們若以為主的吩咐違反人的本性 (抗拒吃虧), 因而否定經文的字面意思, 又恐有強解聖經以遷就已意之虞。到底這段經文應怎樣理解才是?

藉誇張手法說明不可報復?

從使用了誇張手法的角度來看, 耶穌想藉此「不可思議的行為」表明不可報復的信息。 這就如耶穌所說的, 若右眼看見婦女起淫念, 寧可剜掉「邪惡」右眼, 以免連累全身進地獄。這當然不是要按字面意思理解, 否則門徒便要自殘身體以保守生命。這是比喻罪惡之可惡, 指出生命必須內外兼備 (太5:27-32)。同理,「右臉被打, 左臉也由人打」, 並非叫人任由別人欺侮, 而是要藉此說明不可報復的道理。

不少倫理學者及牧者信徒都認為, 律法中的「以眼還眼」是為要限制暴力 (出21:22-27; 申 19:16-21), 以防受人冒犯者追究起來, 要冒犯者付出遠超他應負的責任, 造成更大的傷害。耶穌旨在糾正猶太人對「以眼還眼」的誤解, 避免門徒以為復仇乃天經地義, 忽略了律法的總綱乃是愛 (太22:38-40)。

不要為報復而作惡?

若把「不要與惡人作對」的希臘原文翻譯為希伯來文, 猶太讀者自會記起一些耳熟能詳的聖經格言:「不要為作惡的, 心懷不平, 以致作惡」(詩37:1,8;另參箴 24:19)。這些格言的重點是不要報復以致作惡, 即不可為報復而跟對方一樣做惡事, 甚至所作之惡有過之而無不及。若然容許自己將憤怒轉化為仇恨, 以惡報惡, 勢要打倒敵人, 這樣多會引起對方反擊, 隨之墮入暴力的循環之中。換言之, 耶穌說「不要與惡人作對」, 乃是叫門徒不要報復, 卻沒有向惡勢力低頭的意思。

我們或者會問, 不報仇也不至於要「右臉被打, 左臉也由人打」吧? 如視此為上文論及的誇張表達手, 以表明不可以惡報惡的道理, 亦未嘗不可。當, 這亦可能不只是誇張的表達, 而是不得以惡報的實踐例子之一, 卻不見得是指於任何情況之下都得遵從的絕對命令。

按字面解釋?

主耶穌曾經「被罵不還口, 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彼前 2:23; 另參太27:12-14), 若我們因此以為主耶穌面對欺侮時全不抵抗 (自衛) 或不保護自己, 卻不完全正確。聖經記載中, 大祭司差遣僕人在夜深時分拘押耶穌, 耶穌被盤問時, 表示自己行事光明磊落, 見證人多的是。言下之意, 主耶穌挑戰大祭司深夜召開的審訊是違法的, 缺乏足夠 (可靠) 證人作供, 形同「砌生豬肉」(此乃廣東俗語, 意即虛構罪名), 差役隨即掌摑耶穌。經文沒有明言主耶穌有否立即將臉轉過去, 只是記載耶穌出言抗議差役無理掌祂 (約18:19-23; 另參太26:67; 可14:65; 路 22:52)。若然耶穌將臉轉過去讓差役掌他, 他給人打了卻又批評人打不該, 便如同引人犯罪, 於理不合。況且, 耶穌吩咐門徒面臨逼迫時應逃走:「有人在這城逼迫你們, 就逃到那城裏去」(太10:23), 正如主耶穌向來知道猶太人想加害於己, 就經常刻意避開危險(約11:53-54), 更吩咐門徒購刀自衛(路 22:36), 可見主耶穌無意於任何情況之下均坐以待斃, 保護但讓自己。此外, 保羅見彼得行事有違因信稱義的真理, 是當面「抵擋」(antistenai) 彼得 (加2:11), 即時指正彼得的錯誤, 可見保羅也不認為「不可抵擋」是一項絕對命令。

由此看來, 就算我們可按字面意思理解馬太福音五章三十八至四十一節, 也不見得「受人欺壓, 不可還手(自衛)」是惟一可行之道。美國牧者史丹利(Charles Stanley) 曾被意見不合的信徒領袖動手擊中下顎, 但他沒有還手, 反而直接按這段經文的字面意思, 將另一邊臉朝對方轉過去, 可謂實踐不可報仇及愛仇敵的教導, 勇氣可嘉。然而, 若引用這段經文義無反顧地支持 「和平主義」一於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使用暴行, 連制止惡人逞兇也一概不可, 則未免過猶不及。

柔性對抗, 以退為進?

不論從誇張的角度理解這段經文, 或者按字面意思解釋, 甚或按以下指出當時普遍重視榮辱的社會處境來解釋此乃「柔性對抗」, 這些角度均顯示經文旨在反對暴力報復。

「作對」(antistenai)一詞於聖經通常指戰爭中的對抗, 所以「不可作對」乃叫門徒不要以暴力回敬敵人, 而不是指一般的 「作對鬥氣」。有解經家更認為, 耶穌的教導乃是以退為進的策略。反手掌右臉, 乃是對人極其羞辱之事, 要是門出其不意, 將左臉轉過來, 對方勢難重施故技之餘, 此舉亦可促使 對方冷靜下來, 或省悟其本來無權侮辱別人, 為之感到羞愧難當, 令其知難而退。

如何自衛而不失愛?

有新約學者指出, 面對脅迫時盲目地「把另一邊臉轉過去」, 不是為真理作見證, 只是軟弱無能的表現而已。這正好點出人們經常誤解此段經文的癥結所在, 如彼得說:「你們作僕人的, 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 不但順服那溫和善良的, 就是那乖僻 (蠻不講理) 的也要順服」(彼前2:18), 並不是叫人唯唯諾諾至放棄信仰原則的地步。彼得指出信徒所受的苦乃源於行善, 並不包括因犯罪而自食其果 (彼前2:19-20)。若然我們訴諸這段經文, 盲目順從老闆及上司, 甚至為了仕途、金錢而仰人鼻息、同流合污, 恐是錯解彼得的意思居多。馬歇爾說得好, 他指出即使不滿主人, 仍然不可報復 (彼前2:23)。他認為若雙方雇傭關係未終止, 雇員便該履行職責, 他盡忠與否並不是基於主人品格的好壞, 而是出於順服上主。這延伸解釋的確有理, 值得參考, 尤其對於身在職場的信徒。

遇到老闆或上司所指派的工作有違道德, 信徒便要有為對抗不義面臨仕途受損或遭秋後算帳的準備。至於如何堅守信仰底線而又不失和氣, 或將磨擦減至最少呢? 如果老闆施壓, 要我們向客戶撒謊以圖維護或增加公司利益, 我們可不必一下子便提升至寧死不從、辭職的地步, 這會令人感到我們缺乏合作精神。我們大可先禮後兵, 說之以理, 如實表示擔心損害大家共同利益云云。這實在未必可令勝算大增, 但至少也可減少不歡而散的可能。然而,這樣簡單的分享自不足應對現實生活中的各種複雜處境, 若置身其中, 還需按不同處境作多方考量。

面對別人步步進逼的壓力, 如何可抵抗不義而又不失對人的愛呢? 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 恨你的仇 敵。』只是我告訴你們: 要愛你的仇敵, 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太5:43-44) 愛鄰舍者便得愛仇敵, 除了為仇人祈禱之外, 也可透過給予人幫助去表達這份愛。若敵人遇到困難, 有求於你, 有能力的話便要施予幫忙:「有求你的, 就給他; 有向你借貸的, 不可推辭。」(太5:42)  就像撒瑪利亞人遇見無助的猶太人, 就算他們份屬世仇, 仍然施予幫助, 體現愛鄰如己的精神(路 10:25-37), 以善勝惡(羅12:19-21)。當然, 這些步步進逼乃至逼人太甚的人, 通常不會向被他們壓迫的人求助, 可日後他們有可能有求之時, 我們不要因為以往的事懷恨在心, 拒絕他們。門徒要愛仇敵, 不等於要任人擺佈, 我們 需要懂得自衛, 像進入狼摹的羊,時刻保持蛇一般的靈巧 (精明), 卻不失鴿子般的純良(太10:16)。

如何武力自衛而不失愛?

如果人身安全面臨暴力的威脅,可否運用暴力自衛呢?

耶穌曾預言自己即將受害, 同時吩咐門徒是時候買刀 (路22:36), 到底所為何事? 刀是旅客常備的自衛武器, 所以備刀的提醒大概是要門徒留意, 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刻快到, 門徒要為自己快將奉主差遣遠行傳道作準備(參路 22:35)。不過, 當耶穌再次強調自己必會受害, 彼得則表示有兩把刀時, 耶穌卻說「夠了」(路 22:38), 好像反對彼得及門徒帶刀, 前言不對後 語似的。有解經家認為, 彼得誤以為刀可以替耶穌化解當前危機, 故此主耶穌說「夠了」, 乃是不滿彼得愚昧的表達。 彼得用刀攻擊帶著刀棒來捉拿耶穌的人的時候, 耶穌隨即吩咐彼得收刀入鞘, 又指凡動刀者必死在刀下 (太26:52-54), 可見耶穌並不積極要人動刀自衛。那麼, 耶穌既然不會自相矛盾, 此前他吩咐門徒備刀, 是否只用來阻嚇壞人, 儼如一支從不發射的 「善良的槍」(或「和平之槍」)?

主耶穌當時被數以百計手持兵器的士兵及差役重重包圍, 若暴力對抗多會失敗收場, 甚至死路一條, 是以「凡動刀的, 必死在刀下乃憑當下形勢險峻所做的推斷。如果屬實, 此言便有其處境性, 而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 (嚴禁暴力) 吩咐。若這是絕對命令, 便寧死不可以刀自衛, 而門徒備刀僅可用來裝兇作勢, 不能真打。 如是, 壞人早晚會看穿基督徒的底牌, 明知信徒只是手持一把「善良的刀」, 勢必不會將他們放在眼內, 或會更放膽肆意欺凌他們。那麼, 耶穌的吩咐豈非變得多餘? 若不是這樣, 由此看來, 門徒或可按情況(理)決定是否要自衛。

美國法律容許人使用合理武力自衛, 以保護個人生命安全。若不合理傷害他人便要負上刑責, 例如受到言語的挑釁或威脅:「如果給我拿住, 你便會後悔莫及......」而對方未有具體行時,傷害對方便屬違法。如果所使用的武力程度, 超過所面傷害威脅之程度, 又或者於對方採取行動傷人之前便出手攻擊, 並且認為對方即將發動攻擊的理由不足, 但卻仍暴力自衛, 便有可能違法。若於衝突結束之後再以暴力攻擊, 即使是因為威到受威脅, 此舉亦屬報復行動, 於法不容。 這些法例指引固然有助抑制由恐懼乃至仇恨所引發的過分暴力行為, 但行使所謂合理的暴力未必可以化解人內心的仇恨。即使有時人需要以暴力自衛, 可是相信甚少有人會同意, 暴力乃解決問題之良策。

結語

暴力自衛可謂不是常態, 不以暴制暴才是正途 (路 22:49-51, 23:34; 羅12:14; 彼前2:23)。話雖如此, 如上文所談論的, 暴力自衛看來並非完全不可, 正如誠命之一「不可殺人」(出 20:13), 特殊情況容許例外, 例如進佔應許之地 (申20:1-4)、防禦外敵侵略、解救友好 (撒上23:1-5)等。從舊約至新約, 聖經內容的屬靈精意一脈相承 (太5:17-20), 可作為現今之道德基礎及指引。只是聖經不是對所有問題皆有簡單直接的答案, 暴力自衛便是其一, 新約聖經裏沒清楚指引可使用的暴力之程度。

即使聖經沒明確指引, 無論何人, 神不容許人以暴力傷害無辜, 尤其擁有權力的執法者 (路3:14-15)。如果執法者因為感到無理受辱, 或者討厭人破壞秩序, 因而乘機報復, 以暴力對待他人, 這便有違主耶穌的教訓一不可暴力報復。當然, 同 一原則亦適用於一般市民, 任何人意圖借故傷害他人以洩心頭
忿恨、報仇雪恥, 都不為主所喜悅。

面對暴力之下要實踐愛人如己, 確是個巨大挑戰。無論成敗, 願意如此行的人都是有福的:「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5:9)

程志強.《愛人如己不是常識2:社會實踐的10堂課》. 香港 : 呼吸文化, 2017. (第90-99頁)

2016年9月12日 星期一

多雲有雨 劉以鬯

        二000年十一月七日,多雲,有雨,天文台懸掛一號風球。下午兩點鐘​​,亞花與男友吵架後冒雨奔回家中,打電話給森仔,約他四點鐘到「皇室看《花樣年華》。
        二000年十一月七日,多雲,有雨,天文台懸掛一號風球。下午兩點一刻,森仔接到亞花的電話,他到皇室花樣年華,歡欣若狂。收線後,走去牌桌旁,好聲好氣向正在打牌母親拿錢,母親手風不順,惡聲惡氣說:不給!森仔不能拒絕亞花的約會,只好冒雨出街。當他見到一個肥婆著雨傘在小巷中行走時,立即拾起石塊,用力猛扑肥的腦袋,搶走她的銀包。
        二000年十一七日,多雲,有雨,天文台懸掛一號風球。下午兩點半,肥婆撑著雨傘到街市去買菜,在小巷中行走,被森仔用石頭破腦袋,暈倒在地,流出很多很多的血。
二000年十一月七日,多雲,有雨,天文台懸掛一號風球。下午兩點三刻,老鄺冒雨出街,經過小巷,見暈倒在地的肥,雖然感到驚訝,卻不報警。他未吃中飯,肚餓,要趕去酒樓吃平價點心。
        二000年十一七日,多雲,有雨,天文台懸掛一號風球。下午三點十分,疾風迅雨,一名警察經過巷口時並沒有注意到巷內的肥,只是自言自語:天文台的一號風球已經掛了幾十個小時!

2016年7月24日 星期日

舊時香港(節錄) 劉紹銘

舊時香港, 街邊睇相佬點迷津、或指引青雲路, 例由客人面部入手。窄街陋巷,光線昏暗, 今之方士乃舉(火水)燈如儀,從客官冒心照起, 狀鄉間父老捉田雞。因此舊時香港,睇相亦曰「照田雞」, 端的是人面田雞相映紅,怪趣、怪趣。

舊時香港, 官府文章或廣告街招, 常有文人吟風月弄月、自顯詩才的殘餘痕跡。如「隨地吐痰乞人憎, 罰款千元有可能」。此類街招, 文字粗鄙,形象惡心,不談也罷。西片戲名中「譯」就怪趣多了。《六月六日斷腸時》(D-Day the Sixth of June)和《紅粉忠魂未了情》(From Here Eternity)皆為顯例。




「譯」者詩才如何,不必計較。值得注意的是他們筆端濃得化不開的綿綿情意。六月六日本是個歷史符號(盟軍登陸諾曼第), 到了他們手上,卻成「斷腸時」。區區三字, 盡得風流。

今香港西片戲名中「譯」,頗見後現代精神。《別問我是誰》(The English Patient), 用廣東話說,就是「唔好問我係邊個呀」, 嬌喘微聞, 仿如詐嬌撒野之音。

改編自勞倫斯小說《查泰萊夫人的情人》, 要是今天上演,說不定會改名為《越鹹濕越快樂》或《越墮落越有型》。

列位看官,本文所及的前塵舊事,俱發生在五十年代的香港。你若解其中味,那閣下亦應到了「樽前悲老大」的年紀了。引舊時小說一句老話:「朋友,你淚落茶杯了!」。

2016年7月8日 星期五

香港第二美景 張曉風

        


        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山頭有一處美景叫「天人合一」,新亞是由錢賓四先生創校的,這一處美景就用以紀念他。「天人合一」是他晚年常提起的道理。

        錢先生是江蘇無錫人,錢家不算有錢,卻出人才。有名的才子錢鍾書算來和賓四先生是叔侄。

        賓四先生來台,其實是老蔣「一句話」,當年的執政者比較謙遜,認為有政權有兵權是不夠的,台灣必須有哲人坐鎮,才算正廟。錢賓四先生就離了香港到了台灣,住在東吳山側,住處叫素書樓。錢先生的房子是自己出錢蓋的,地權卻屬於台北市,不意在陳水扁主台北市政的時候,因遭出言相辱,錢先生就毅然搬出。想錢先生當年入住,外雙溪的山坡地根本不值錢,倒是那房子,據說花了三十萬,這一切,我因就讀且執教東吳是一一親見的。當時的達官貴人,如王昇、宋楚瑜,也都乖乖前來聆教。曾幾何時,流氓治國,學者掃地出門,令人扼腕。

        錢先生搬出「素書樓」不久便謝世,罵錢先生的阿扁則一路飛黃騰達成了洗錢、污錢的高手,他的惡業,令人歎為觀止。

        學者不能終老在自己的書房裏,是邪人當權的不幸後果。諷刺的是如今錢先生的故居倒是成了觀光景點,活著不能住,死了能以魂魄的身份回家。

        倒是新亞書院用一池水去暗通一面海,造成了天人合一、水天一色的機趣,算是還給哲人一個公道。金耀基院長讚美此景說:

        「這景,是全港第二!」

        「那,哪裏是第一美景?」聽到的人都自然會如此相問。

        「第一還沒有。」金院長的話很玄。

        第一第二只是數字,且不要去管它,讓我們憑一池水去跟大海認親,去跟天地接軌,去跟宇宙冥合,這才是要緊處呀!

2016年7月5日 星期二

六少七少 馬家輝

回港後始知大坑粥舖關門了。恐怕又是「土地問題」吧。小店難為,當一個城市走向所謂高速發展,小店像撒在地上的米粒,一間一間地,被地產和業主母雞啄食殆盡。

那粥店去過多次了。大坑以前是覓食的好地方,容易停車,人潮不算擁擠,有不少特色小店,粥粉麵飯皆齊皆備,日式中式以至假洋式,窄窄的店面,坐進裡面一角,只要不必跟別人搭枱,稍可在繁勞的城市生活裡喘口氣。

每回到那小店,把車停在附近,走過去,遠遠已見一位先生彎着腰背站在門外,一言不發地埋首做他的木板腸粉。不苟言笑,皺紋刻在額上臉上,偶爾瞄一眼店內狀况,沒有言語,心裡卻必都把顧客的等待和需要看得清楚。他讓我想起小時候在灣仔盧押道口的大牌檔,總有這麼相似的檔主,亦是不太言語,拚命把食物和顧客照顧好,只因需要賺錢養家,一窩子的兒女和家人等着他,重擔壓在背上腰上肩上,不可能不彎,不可能沒皺紋——大牌檔的熱氣白騰騰地冒起,把他的臉孔蓋住,那樣的臉,是堅忍和毅力以及志氣的臉。

大坑粥店應由一家人經營,有好幾回去,好幾年前了,有兩個七八歲的男孩在店內跑來走去,也幫忙端粥,還有一位十來歲的大女孩,猜想是他們的姐姐,亦在忙來忙去。還有一位女性,應是母親。一家五口忙着,有時高興有時不,從他們的臉色互動看得出來,像世上所有家庭,總有快樂與矛盾的時刻,這便是人家,有人有家,便有開心與煩惱,誰都跑不掉。

有一回,兩個男孩在我桌旁,蹲在地上,玩模型車。他們旁邊有個小雪櫃,櫃門貼着字條,好像寫着功課時間表之類,上有名字,分別是「六少」和「七少」。我猜是男孩的乳名,頗有「大門大戶」的氣派。遂跟他們調侃,也喚他們六少和七少,他們聽懂我的戲謔,訕訕地卻又帶著驕傲地笑了,很有志氣的樣子。我沒想到在大坑舊區內亦有「少爺」,離店時,感受額外溫暖,像時光倒流到三四十年代,黑白片的世界,隱隱有時空錯亂之覺。

亦曾在該店門外跟人衝突。有人把車停在門外,不熄匙,黑煙從死氣喉裡呼呼噴出,我忍不住說他兩句,對方回嘴,我又回嘴,吵起來了。幸好沒被拍錄並上網,否則鍵入「狂躁大叔鬧大坑」即可找到。

六少七少今天已是大男孩了。粥店結業,他們應可動手幫忙搬遷。一家大小走向新時代,告別大坑,人世另有風光。祝願小店皆美好。

2016年7月3日 星期日

打錯了 劉以鬯



  電話鈴響的時候,陳熙躺在牀上看天花板。電話是吳麗嫦打來的。吳麗嫦約他到利舞去看五點半那一場的電影。他的情緒頓時振奮起來,以敏捷的動作剃鬚、梳頭、更換衣服。更換衣服時,噓噓地用口哨吹奏勇敢的中國人。換好衣服,站在衣櫃前端詳鏡子裏的自己,覺得有必要買一件名廠的運動衫了。他愛麗嫦,麗嫦也愛他。只要找到工作,就可以到婚姻冊處去登記。他剛從美國回來,雖已拿到學位,找工作,仍須依靠運氣。運氣好,很快就可以找到;運氣不好,可能還要等一個時期。他已寄出七八封應徵信,這幾天應有回音。正因為這樣,這幾天他老是呆在家裏等那些機構的職員打電話來,非必要,不出街。不過,麗嫦打電話來約他去看電影,他是一定要去的。現在已是四點五十分,必須盡快趕去利舞。遲到,麗嫦會生氣。於是,大踏步走去拉開大門,拉開鐵閘,走到外邊,轉過身來,關上大門,關上鐵閘,搭電梯,下樓,走出大廈,懷著輕松的心情朝巴士站走去。剛走到巴士站,一輛巴士疾馳而來。巴士在不受控制的情況下沖向巴士站,撞倒陳熙和一個老婦人和一個女童後,將他們輾成肉醬。



  電話鈴響的時候,陳熙躺在上看天花板。電話是吳麗嫦打來的。吳麗嫦約他到利舞台去看五點半那一場的電影。他的情緒頓時振奮起來,以敏捷的動作剃鬚、梳頭、更換衣服。更換衣服時,噓噓地用口哨吹奏勇敢的中國人。換好衣服,站在衣櫃前端詳鏡子裏的自己,覺得有必要買一件名廠的運動衫了。他愛麗嫦,麗嫦也愛他。只要找到工作,就可以到婚姻註冊處去登記。他剛從美國回來,雖已拿到學位,找工作,仍須依靠運氣。運氣好,很快就可以找到;運氣不好,可能還要等一個時期。他已寄出七八封應信,這幾天應有回音。正因為這樣,這幾天他老是呆在家裏等那些機構的職員打電話來,非必要,不出街。不過,麗嫦打電話來約他去看電影,他是一定要去的。現在已是四點五十分,必須盡快趕去利舞。遲到,麗嫦會生氣。於是,大踏步走去拉開大門……
  電話鈴又響。
  以為是什麼機構的職員打來的,掉轉身,疾步走去接聽。
  聽筒中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
  “請大伯聽電話。”
  “誰?
  “大伯。
  “沒有這個人。”
  “大伯母在不在?”
  “你要打的電話號碼是……”
  “三……九七五……”
  “你想打去九龍?”
  “是的。”
  “打錯了!這裏是港島!”
  憤然將聽筒擲在電話機上,大踏步走去拉開鐵閘,走到外邊,轉過身來,關上大門,關上鐵閘,搭電梯,下樓,走出大廈,懷著輕鬆的心情朝巴士站走去。走到距離巴士站不足五十碼的地方,意外地見到一輛疾馳而來的巴士在不受控制的情況下衝向巴士站,撞倒一個老婦人和一個女童後,將他們輾成肉醬。

  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作
  是日報載太古城巴士站發生死亡車禍

2016年4月8日 星期五

口中剿匪記 豐子愷

        口中剿匪,就是把牙齒拔光。為甚麼要這樣說法呢?因為我口中所剩十七顆牙齒,不但毫無用處,而且常常作祟,使我受苦不淺。現在索性把它們拔光,猶如把盤踞要害的群匪剿盡,肅清,從此可以天下太平,安居樂業。這比喻非常確切,所以我要這樣說。
  把我的十七顆牙齒,比方一群匪,再像沒有了。不過這匪不是普通所謂“匪”,而是官匪,即貪官污吏。何以言之?因為普通所謂“匪”,是當局明令通緝的,或地方合力嚴防的,直稱為“匪”。而我的牙齒則不然:它們雖然向我作祟,而我非但不通緝它們,嚴防它們,反而袒護它們。我天天洗刷它們;我留心保養它們;吃食物的時候我讓它們先嘗;說話的時候我委屈地遷就它們;我決心不敢冒犯它們。我如此愛護它們,所以我口中這群匪,不是普通所謂“匪”。
  怎見得像官匪,即貪官污吏呢?官是政府任命的,人民推戴的。但他們竟不盡責任,而貪贓枉法,作惡為非,以危害國家,蹂躪人民。我的十七題牙齒,正同這批人物一樣。它們原是我親生的,從小在我口中長大起來的。它們是我身體的一部分,與我痛痒相關的。它們是我吸取營養的第一道關口。它們替我研磨食物,送到我的胃裏去營養我全身。它們站在我的言論機關的要路上,幫助我發表意見。它們真是我的忠僕,我的護衛。詎料它們居心不良,漸漸變壞。起初,有時還替我服務,為我造福,而有時對我虐害,使我苦痛。到後來它們作惡太多,個個變壞,歪斜偏側,吊兒郎當,根本沒有替我服務、為我造福的能力,而一味對我賊害,使我奇痒,使我大痛,使我不能吸煙,使我不得喝酒,使我不能作畫,使我不能作文,使我不得說話,使我不得安眠。這種苦頭是誰給我吃的?便是我親生的,本當替我服務、為我造福的牙齒!因此,我忍氣吞聲,敢怒而不敢言。在這班貪官污吏的苛政之下,我茹苦含辛,已經隱忍了近十年了!不但隱忍,還要不斷地買黑人牙膏、消治龍牙膏來孝敬它們呢!
  我以前反對拔牙,一則怕痛,二則我認為此事違背天命,不近人情。現在回想,我那時真有文王之至德,寧可讓商紂方命虐民,而不肯加以誅戮。直到最近,我受了易昭雪牙醫師的一次勸告,文王忽然變了武王,毅然決然地興兵伐紂,代天行道了。而且這一次革命,順利進行,迅速成功。武王伐紂要“血流標杵”,而我的口中剿匪,不見血光,不覺苦痛,比武王高明得多呢。
  飲水思源,我得感謝許欽文先生。秋初有一天,他來看我,他滿口金牙,欣然地對我說:“我認識一位牙醫生,就是易昭雪。我勸你也去請教一下。”那時我還有文王之德,不忍誅暴。便反問他:“裝了究竟有甚麼好處呢?”他說:“夫妻從此不討相罵了。”我不勝讃歎。並非羡慕夫妻不相罵,卻是佩服許先生說話的幽默。幽默的功用真偉大,後來有一天,我居然自動地走進易醫師的診所裏去,躺在他的椅子上了。經過他的檢查和忠告之後,我恍然大悟,原來我口中的國土內,養了一大批官匪,若不把這批人物殺光,國家永遠不得太平,民生永遠不得幸福。我就下決心,馬上任命易醫師為口中剿匪總司令,次日立即向口中進攻。攻了十一天,連根拔起,滿門抄斬,全部貪官,從此肅清。我方不傷一兵一卒,全無苦痛,順利成功。於是我再托易醫師另行物色一批人才來。要個個方正,個個幹練,個個為國效勞,為民服務。我口中的國土,從此可以天下太平了。
  一九四七年冬於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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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秉德、武王伐紂的歷史故事,用在這裡真是幽默風趣
——摘自《從閱讀到寫作─現代名家散文十五講》